一、主辦單位: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
二、徵選資格:
(一)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(二)每位報名者以一項徵件作品為限。(不可跨類組報名或一類組兩件)
(三)為鼓勵更多新秀參與,凡獲第20屆文薈獎各類第一名者,本屆謝辭報名。
(四)心情故事類為長期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參加,需檢附被陪伴者之身心障礙手冊,及投稿人與該員關係之說明,每人應徵作品以一件為限。
三、徵件主題:「打開心靈的窗」(請參賽者自訂題目詮釋本主題)
四、徵件類別:
(一)持身心障礙手冊之徵件者,分文學及圖畫書2類,各類別又細分大專社會組及高中(職)、國中、國小學生組,共四組。
(二)陪伴身心障礙朋友之社會人士之徵件。
五、各類錄取名額及獎勵:
(一)文學類:獎金總額42萬元(大專社會組23元,學生組21萬元)
1.大專社會組:第一名/1名:獎金6萬元,獎狀乙幀
第二名/1名:獎金4萬元,獎狀乙幀
第三名/1名:獎金3萬元,獎狀乙幀
佳作/12名:各獎金2萬元,獎狀乙幀
2.學生組:
高中(職)學生組:第一名/1名:獎金3萬元,獎狀乙幀
第二名/1名:獎金2萬元,獎狀乙幀
第三名/1名:獎金1萬元,獎狀乙幀
佳作/數名:各獎金5千元,獎狀乙幀
國中學生組:第一名/1名:獎金3萬元,獎狀乙幀
第二名/1名:獎金2萬元,獎狀乙幀
第三名/1名:獎金1萬元,獎狀乙幀
佳作/數名:各獎金2萬元,獎狀乙幀
國小學生組:第一名/1名:獎金2萬元,獎狀乙幀
第二名/1名:獎金1萬5千元,獎狀乙幀
第三名/1名:獎金1萬元,獎狀乙幀
佳作/數名:各獎金2萬元,獎狀乙幀
以上學生組各得獎名次(前3名及佳作9名)擇優彈性調整。
(三)心情故事:獎金總額1萬元
第一名/1名:獎金5千元,獎狀乙幀
第二名/1名:獎金3千元,獎狀乙幀
第三名/1名:獎金2千元,獎狀乙幀
※得獎說明:獲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,依所得稅法代扣10%稅金。
六、評選方式:
(一)參賽作品寄達後,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,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。恕不接受重複投稿,重複投稿者以第一份投稿稿件為主。
(二)作品審查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。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,得決議酌減錄取名額或獎項從缺。
七、收件及截稿日期:
(一)即日起至111年8月26日(五)止。(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(二)符合參賽資格且報名成功(即資格審查報名資料、投稿作品均符合簡章規定者)之前800位(含)參賽者(依郵戳時間排序),可獲得「統一超商壹百元商品禮券」乙張。
八、報名方式:
(一)報名須以郵戳為憑,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,切勿親送。
(二)報名文件:
1.文學類請提供作品一式4份。
2.圖畫書類原稿1份,複本3份(A4尺寸彩色影印左側裝訂),共4份。
3.心情故事類請提供作品一式4份,需檢附陪伴者身心障礙手冊,及報名表填寫投稿人與該員關係之說明。
4.授權書正本兩頁1份。
(1)利用他人(含表演人)著作之授權書。
(2)承辦廠商涉及利用他人著作為素材授權書。
(3)未滿20歲者,需法定代理人簽名。
(4)請勿更改授權書內容。
(5)前列兩頁之文件均請簽名或蓋章。
(三)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心障礙手冊影本、身分證明文件影本(身分證、學生證或戶口名簿擇一)。
(四)以信封裝袋密封,並在信封上註明「參加第21屆文薈獎」及「參加類別」與「組別」。
(五)掛號郵寄地址:407349 台中市西屯區河南路2段262號3樓之11「第21屆文薈獎徵件小組-木蘭文化收」。
九、洽詢專線: 聯絡電話:0928-362854 電子信箱:mulan17bh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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